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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国省级政府副职兼任公安厅(局)长人数已达到17人,越来越多的公安厅(局)长从正厅级晋升为副部级。

这17人中,担任公安厅厅长,直接担任副省长(市长、议长)的有8人,分别为何挺(重庆)、马明(内蒙古)、黄关春(吉林)、孙永波(黑龙江)、李春生(广东)、高雄(广西)、刘志强(青海)、朱昌杰

另外9人首先担任省(市)长助理,然后晋升为副省(市)长,分别是侍俊(四川)、白少康(上海)、王立科(江苏)、曾欣(湖北

省级政府副职兼任公安厅成长趋势
近年来,更多的副省级政府领导人或总督助理兼任公安厅(局)长,政法委员会书记兼任的公安厅长大幅减少。

年4月,中组部向省级政法委员会书记提出了不要兼任公安厅(局)长的文件。 据媒体迄今为止的统计,在发出通知时,全国有14个省级政法委员会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之后,在新的交替过程中,很多省级公安厅(局)长不再兼任政法委员会书记。

据记者统计,迄今为止,政法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的只有4人,分别是孙建国(湖南)、王雁飞(宁夏)、傅政华(北京)、刘力伟(浙江)。 由此可知,近年来省级公安厅(局)长大多由同级政法委员会书记兼任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现在,同级政府领导班的成员或政府党的成员等兼任省级公安厅(局)长的倾向正在增强。

有学者认为,公安厅(局)长的“入班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安机关在政府内部的声音,更好地防止了非警务因素对公安业务的干扰。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安部门本来就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位公安厅局长加入政府班子在体制上更合理。” “另一方面,公安厅(局)长不兼任政法委员会书记,进入政府班不妨碍检察院的监督权,保证检察院对公安业务的监督权,法院的司法权也不受到妨碍。

23省公安厅厅长异地调职

据记者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中,23个省区市公安厅(局)长异地调动,其中从公安部空下降的共有7人。 其他16个省的公安厅(局)长从其他省交流调任,其中从副省级城市的公安局长调任的有6人。

省级公安厅(局)长交流工作近年来逐渐成为趋势。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市(地)、县级公安局长逐渐开始交流工作,现在成为常态。

根据1996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等文件的规定,省级以下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成员大致需要在同一地区、同级班工作10年以上,在同一职务工作5年以上者

2002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务条例》,对领导干部“交流、回避”作出硬性规定,在县(市)级担任第一领导职务的,通常不得在本人成长地工作。 民族自治县另行规定。

有专家指出,省级公安厅(局)长异地交流任职,有利于预防腐败,维护中央权威,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意图。崔小粟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