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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假日经营店日前发表了3套法定假日调动安排方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本网的调查,迄今为止有56%的网民赞同国庆节保存7天长假。

自1949年公布以来,我国法定假日假期的安排经过三个版本,分别于1999年9月18日、2007年12月14日修订了两次。 从变化的脉络来看,假期天数从7日增加到11日,编入了以前传来的节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 1999年“十一”和“五一”黄金周诞生,之后于2007年“一存一废”。

1949年版:总天数限定为7天星期一休假

1949年12月,当时的国务院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法定假日休假方法,新年、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纪念日成为全体人民共同享受的可度假节日。 其中新年、劳动节各1天、国庆节纪念日2天、春节3天、总天数7天。
另外,女性、中等学校以上学生、儿童、军事机关的人员分别享受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各半天的假期。

1949年版还规定,属于全体大众的假日,如果遇到星期天,星期一请假。 有些群众享受的假日,不请假。

1999年版:产生旅行黄金周的概念

1999年9月,国务院改革颁布了新的法定假期制度,每年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的法定假日均为3天。 也就是说,从这一年的“十一”开始,产生了观光黄金周的概念。

1999年版继续为上一版本的一些公民假期安排节日和纪念日,依然是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和建军节。 区别是儿童节从半天延长到一天,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的假期时间维持半天。 而且为了适应人们的身份,更具体和规范地受到限制。

关于假期的安排,1999年版规定,全体公民请假的假日,如果适合星期六、星期天,必须在工作日补充假期。 有些市民请假的假日,如果适合星期六、星期天,就不休假。 这与1949年规定只在星期一休假不同,还出现了假期前后的假期、轮班现象,实际上每年有2次“7天长假”。

2007年版:黄金周一存一废增加前传来的节日

2007年12月,国务院修改了第三次“方法”,缩短了劳动节假期,实际上取消了“五一黄金周”,但将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国以前传来的节日纳入假期制度,将全体公民假期的节日数定为10天

具体来说,新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春节、国庆节各3天。 与前两个版本不同,从春节开始休息的时间从最初提前到了除夕。

在部分公民方面安排上,基本延续上一版本的关联规定,不过对于儿童节放假人群的年龄限制,由13周岁以下放宽至14周岁以下。对于补假安排则没有变动。 (记者贾玥)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