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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8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国务院参事、应急管理专家小组组长闪存淳昌表示,中国战胜SARS后推进应急方案编制,取得显著效果,预案数量大幅增加,质量逐渐提高,结构不断优化,管理普遍加强,应急准备 在比较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实用性的操作性不强,存在训练不足,训练不足等问题,在国家制定和规范管理方法的
闪淳昌先生说:“方 强调应急方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依法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应对突发事件而事先制定的事业方案。 这个定位包括四个方面的内涵。 一是应急预案是法律法规的必要补充,是法律规范内特定区域、部门、领域和单位为应对突发事态需要而制定的具体执行方案。 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以预防突发事件应对事业为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大致内容”,应急措施是从常态过渡到异常状态的事业方案,目的是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尽量提高应急应对的速度。 二是紧急情况是体制机构的重要载体。 应急方案对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设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和协调等预先作出具体安排,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发生中和结束后,谁做什么、做什么、什么时候进行以及相应的处理和 因此,应急方案实际上是各相关地区、部门和机构为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而事先制定的任务清单、与员工流程联动的协定,确保员工科学秩序,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第三,应急方案的要点是规范化事件后的应对事业,适当向前、向后延伸。 前进第一指必要的监视警报等,后退第一指必要的紧急恢复,包括比较有效的二次、派生事情的防止和应对。 四是紧急情况立足于现有资源的应对方案,第一,是找到、转移和妥善使用紧急资源,不是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方法》确定应急方案的管理应遵循统一计划、分类指导、分级责任、动态管理,这也是第一次在国家一级对应急方案的管理提出大致要求。 ”。 淳昌说。

规范了紧急情况的分类和复印件

闪淳昌表示,“方法”多次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国家以统一指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等级责任、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制定主体,将应急预案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的应急预案、单位和基础 分为专业应急方案、部门应急方案三种,对中国应急方案体系没有进行重大变更,同时充分考虑到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和基层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分工明显不同。 另外,为了不引起上下通常的粗糙、系统的重复问题,“方法”从三个方面细分了预案的定义:一是根据预案的不同种类定义应急方案的具体文件。 关于政府整体预案、专家和部门预案,以及机关和基础组织的应急预案应分别规范的文件,《方法》都作了详细规定。 二是根据预案的不同层次定义专家和部门预案的具体副本。 例如,确定国务院及其部门应急方案要点规范国家级应对行动,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方案要点规范省级级应对行动,体现指导性的市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津贴要点与市级 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方案的要点是规范乡镇层面的应对行动,体现初步处理的优势。 三是根据预案的不同任务定义关于应急方案的具体副本。 例如,重点是确定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应急方案,确定风险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监视警报、新闻报告、应急措施和紧急恢复等复印件。 比较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应急方案,重点是确定活动安全风险风险和预防措施、监视警报、新闻报告、应急处理、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等复印件。

规范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

闪淳昌认为,“方法”的一大亮点是总结近年来应急方案体系建设实践经验,吸收最新理论成果,借鉴国际经验,规范应急方案的编制、批准、备案、公布和修订流程,保障应急方案的质量,应急方案的可比性、实际 例如,《方法》应当让各级人民政府比较本行政区域频发的突发事件、第一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方案的制定计划。 尽量涵盖本行政区域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不留下空白,促进应急方案之间的联系,保证形成系统。 预案制定部门必须吸收突发事态,应对第一部门,共同开展应急方案制定事业,保证符合现在的法制、体制,要求有利于预案的联系和执行。

“加强风险判断是目前国内外加强应急管理的迅速发展趋势。 《方法》要求在编制前开展风险判断和紧急资源调查,也是一大亮点。 由此,既可以为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依据,又可以确保应急响应时的资源调度比较有效和有序。 事实上,越是去基层和具体的机构,这两项事业就越重要。 ”。 淳昌说。 基本紧急情况的操作性不强的第一个原因是没有判断当地、本公司的风险,另外,由于没有掌握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紧急部队、装备、物资等紧急资源的状况,所以提案大体上无法操作。 “方法”强调这两项事业,具有很强的对比性。

《方法》确定“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的应急措施,必须向社会公布”。 “对于公众需要广泛参与的非涉密应急方案,编制部门必须完全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普及,制作易懂、容易记住的普及资料,向公众免费分发”。 这对进一步加强政府新闻公开事业,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动员公众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应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

建立了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机制

闪淳昌指出,应急措施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与时俱进。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应急预案的生命力和比较有效性在于不断更新和改善。 《方法》对此提出了确定要求,从多个角度推进了建立应急方案的持续改进机制。 一是确定了应急预案应及时修改的七种情况。 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标准、上位备用方案发生了变化。 紧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风险和其他重要的环境因素发生了变化。 重要紧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情况预案其他重要消息发生变化情况突发事件的实际应对和应急训练中发现需要重大调整的情况。 应急津贴制定机构认为应该修改的其他情况。 二是要求修订应急训练带来的应急津贴。 实践说明、演习对检查预案、完全准备、团队训练、熟悉机制有重要意义。 《方法》要求根据现实情况采用实战演习、桌面导出等方法,组织开展者广泛参与,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了高效的应急演习,对演习频率提出了确定要求。 近年来,一点单位积极宣传“双盲”训练(不预告时间、不预告地点)等高标准、严格要求,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改进了完全的应急方案。 三是通过建立定期的判断制度和广纳意见修订应急方案。 实践是检验应急措施是否有用、有用和是否实用的最好方法。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2条的规定,应急方案制定机构通过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实现应急方案的动态优化。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等修订就是这样进行的。 另外,《方法》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改提案,有助于促进应急方案的及时修改。

加强了应急津贴管理的组织保障

闪淳昌表示,目前不少地方和单位对制定应急预案还有应付的现象,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没有给予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导致事发后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为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本领域(行业)应急预案管理从业加强指导和监督。比如,对比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等,可由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教育、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领域性的编制指南、实施办法;各地区也可出台指导基层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的指南等。《办法》并且提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关联具体从业,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推广教育等从业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