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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院官方微博报道,今天上午8点43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件。 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公开的复印件实录显示,薄熙来是审判现场,希望法官合理公正地来审判,按照我国法律程序审判这个问题。

以下是复印件的实录

[审判现场]

被告人:我希望法官能合理公正地来审判,按照我国法律的程序审判这个问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意见我在法庭上听过。 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依法审判你的案件。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了,现在你可以坐下了。

审判长:鉴于本案指控事实多而杂,法庭将分别调查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本案和涉案金的扣押冻结隋状况五个方面的事件事实。

首先对诉状中被指控的被告人的主体身份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被告人薄熙来,你可以陈述被起诉的关于你主体身份的事实。 你如果对这部分事实没有异议的话,就不用陈述了。 是否有必要诉诸法庭。

被告人:我在逐一谈具体事件

审判长:现在在第一部分审理你的起诉书的诉讼,与你当时负责的职务隋况有关。 也就是说,如果起诉相关职务属实,就没有必要提出意见。

被告人:我担任的职务都是真实的。 我的身份没有问题。 检察机关关于我身份的认定,相信他们。

审判长:检察院和辩护律师在审问、咨询吗?

起诉者:被告人对主体身份没有异议,我方不予讯问。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提问辩护人:没有提问。

审判长:接下来由检察院提交证据。 在提交证据之前,请简单证明证据的来源和应该证明的阴影问题。 在庭前会议上,为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辩护,只要简化提示,证明证据的名称和应该说明的事实即可。

起诉人:起诉书指责被告人薄熙犯了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是基于大量证据得出的结论。 在法庭审理中,起诉人控告犯罪,根据说明犯罪的要求将证据分组出示给法庭,这些证据都由检察机关依法取得,审前起诉人依法认真审查证据,确认合法有效。 由于审前会议讨论和确认了取证过程的合法性等,检察在出示证据时不再详细证明各证据的取证过程,请求共同议院批准。

审判长:好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对某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以在质量证明书时直接发表意见。 检察院可以提出证据。

起诉人:起诉书指控薄熙犯了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都是国家职工的职务犯罪,起诉人首先就薄熙来的身份、职务任职情况,向法庭出示薄熙关于主体身份的证据。 审判长向法庭出示完了被告人主体的身份、任职状况的证据。

审判长:被告人薄熙来对起诉者出示的上述证据有异议吗?

被告人:没有异议。我认为客观上是真实的。

审判长:对辩护律师有异议吗?

辩护人:无异议

(王泽)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