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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位网民宣布,广东汕尾市海丰县副县长余振光利用职务非法取得了30多处房产,在当地被称为“房县长”。 比较起来,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昨天公布了初步验证情况。 据网上报道,反映“海丰“房县长”拥有30套以上不动产”的通报消息,汕尾市纪委派遣调查组,依法进行审计。 调查的结果是反映的问题不真实。

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宣布,目前余振光及其妻子和孩子在海丰县农委房改房一处,建筑面积89.9平方米,房改时间1993年9月。 海城镇骏豪区8巷8号住宅系余振光父母于2007年出资40万元自制的4层楼。 海城镇二环路景苑5栋4号住宅,自产权方郑2004年花22万元购买,2008年与余振光居住以来。 町南湖居委东一栋11号成为馀振光父亲的房改房。 余振光的弟弟余振明在海丰碧桂园买了一套别墅,价值163万元。 反映的六家店面中,汕尾建设银行只有一家房地产,馀振光姐姐余晓红合法参加竞拍购买。 其他店面与馀振光、馀晓红无关。 馀振光出生于1969年12月,没有年龄改变的问题。 (尹深)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