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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银行卡收据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促进银行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推出了《银行卡收据业务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的相关人员昨天回答了关于“方法”的问题。

规范特约店的管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法”明确定义了银行卡收据业务的内涵和“方法”的适用范围,对收据机构特约店的资质审查、业务检查、交易监视、新闻安全和资金结算等环节的风险管理进行全面规范,严格的监督管理要求 第一:

●将互联网渠道发起的网上理赔业务与以前传达的网上理赔业务一起纳入监管,《方法》要求从事理赔业务的各市场主体遵循相同的监管标准,履行同等的风险管理责任。
●严格规范理赔机构特约店的管理。 《方法》从特约店的开展、资质审查、协议签订、文件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确定管理要求,强调建立和执行特约店实名制度和收据业务的本地化经营和管理。

●确定收据业务风险管理要求,《方法》特约店风险评价、交易监视、业务检查、终端分发受理、互联网支付接口管理、交易新闻传输、资金结算、错误解决、业务外包等各环节存在的风险

●确定了银行卡收据业务相关的监督管理检查和违反处罚规定。

监督创新的理赔业务

随着银行卡市场,出现了独立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理赔机构、外包服务机构。 以往的文件规范对象被限制在商业银行上,规范复印件上限被限制在以前传达的网上请求业务上,不能对银行卡请求市场上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比较有效的规范。 对于支付机构这一新的理赔服务提供主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不足,不利于维持理赔市场秩序。 另外,创新收据业务缺乏比较有效的监督管理规则,存在洗钱、现金化、新闻泄露等风险。 银行卡理赔业务各参加者的责任权利不明确,不利于风险防范。

因此,《办法》确定了持卡人权益保护要求。

●请求机构必须通过协商,要求特约店不要歧视或拒绝同一银行卡清算企业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持卡人必须自愿且平等地采用银行卡。

●不得向持卡人转嫁卡手续费。 此外,根据合同,特约店必须要求不要因持卡人采用卡而收取额外费用、变更或降低服务水平。

●保障持卡人新闻安全,收单机构应确保持卡人交易和新闻安全,且在特约商户协议、外包协议等法律协议中确定新闻安全保护义务和违约责任。因特殊业务需要,收单机构确需存储银行卡敏感新闻的,应当经持卡人本人同意、且只能用于持卡人授权的范畴。(记者 谈璎)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